暴雪在台湾官网上称,已于24日就手机游戏《刀塔传奇》未经暴雪授权,而涉嫌抄袭《魔兽争霸》及《魔兽世界》多个知名重要角色及部分经典游戏世界场景,违反著作权法及商标法等,向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提起刑事告訴。对此很多人并不大明白,DC老师发表了《小忆DOTA版权纠纷之争》的长微博,给大家介绍了有关DOTA版权纠纷的那些事。
DC微博原文如下:
小忆DOTA版权纠纷之争
转发了暴雪控告刀塔传奇的微博之后,才发现大家对版权问题并不是很了解
当年暴雪和V社就DOTA的问题是打过官司的,最后庭外和解各退了一步。
暴雪享有DOTA的版权,以及WAR3原本就享有的模型、名字等版权(比如冰封王座、天灾军团),所以DOTA2的英雄模型和专用名词是不能完全照搬DOTA1的,甚至也不能够太过于相似。
另外DOTA2的名字其实就是DOTA2,Defense of the Ancients(缩写为DOTA)实际是上归属于暴雪的,因此DOTA2已经不能再翻译为远古遗迹守卫战这个名称了;
这一切都源于魔兽地图编辑器的霸王条款(暴雪爸爸对玩家的强势协议在国外也引起不少争议,暴雪的“爸爸”之名也有服务协议中强横姿态的原因)
所以在刀塔的竞品黑名单里最高位的并非大家想象中的那个游戏,而是DOTA1.
当然,既然是庭外和解,暴雪也绝非没有付出代价;老玩家们想必还记得,当年风暴英雄预热阶段打出的宣传口号可是暴雪DOTA,后来又改为暴雪全明星,最后才敲定了风暴英雄作为新作品的名字。
实际上就是因为暴雪只能基于WAR3平台享有DOTA的商业版权,而除此之外就归V社和冰蛙了,所以我一直挺佩服冰蛙依然坚持更新DOTA1的。
有些微妙的是当年这场官司雷声震天响,毕竟是游戏界两大巨头的碰撞,后来庭外和解两家都非常低调,对这场官司秘而不宣,有些细节并没有特别详尽的报导。
所以上面这些内容或许有偏差之处(尤其是当年资讯都是外文翻译过来的),不排除有谬误之处。
现在你们知道了,其实国内DOTA1的版权归属方并不是完美,而是网易....